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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微信开庭!“刷脸”微信小程序视频作证,中长康达助力智慧法院又进一步

作者:中长康达 发布时间: 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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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下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303法庭上出现了特别的一幕,没有亲临庭审现场的证人民警,通过微信小程序“数字越法远程视频平台”进行了远程作证。据悉,这是全国首例证人通过微信小程序作证的案件。




证人不出庭,如何做证?




这得益于广州中长康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腾讯公司联合开发的远程视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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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视频平台参照“公安部居民身份证网络应用国家标准”,证人、鉴定人在该平台通过“人脸识别+公安比对”校验身份、认证通过后,即可进入作证视频通道。法院通过后台操作将法庭画面和声音传输到证人、鉴定人的手机等电子设备,同时将证人、鉴定人的头像和声音传输到法庭,即可实现微信庭审。法官还可根据庭审需要,在控辩审三方画面之间进行自由切换。同时,证人微信作证将被全程录音录像,刻盘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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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小程序中数字越法远程视频平台界面和越秀区人民法院公众号远程视频界面




证人远程作证,效果如何?



在17日越秀区人民法院303法庭询问证人阶段,整个作证过程信号畅通,画面稳定,声音清晰,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当审判长核实现场情节时,证人用坚定有力的回答,给犹自狡辩的被告人当头一盆冷水,瞬间浇灭了二被告人嚣张的气焰。



案情回顾:2017年4月30日18时许,被告人廖某、蒋某伙同他人在广州市越秀区白云索道公交车站,趁被害人曾某上车不备之机,共同盗走了曾某放在裤袋内的1部iPhone 6S Plus手机。正当廖某等人携赃准备逃离现场时,被伏击民警抓获。然而,由于现场没有监控录像,两名累犯廖某、蒋某对犯罪行为一直矢口否认。



“以前我们听到要出庭作证就头痛,因为太麻烦了,来回奔波不说,还要等候庭审、等签笔录等,往往一折腾就是半天时间,而我们手头上又还有其他本职工作”,证人龚警官表示,“现在有了微信作证,我们不用再路途奔波,就算天气恶劣也不怕,还节省了时间,非常方便。”


因为案发现场没有提取到监控录像导致案件证据相对薄弱,更凸显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往往证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亲临法庭现场,本次刑事案件远程视频作证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而微信的普及与便利再加上云计算在传输、存储、安全上的优势,又使得远程视频平台比起一般固定地点的远程视频方式更为便捷和易用,也更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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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大主流媒体争相报道远程视频平台微信刷脸远程作证




全国首例,引起各大媒体关注




越秀区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微信作证小程序,是全国首例证人通过微信小程序作证的案件。


此举显著提高了证人出庭作证率,有利于法官及时查明案件事实,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引起了各大主流媒体的关注,腾讯新闻、中国新闻网、网易新闻、新浪新闻、搜狐新闻、凤凰资讯、今日头条、天天快报、南方网、金羊网、南方电视台、广州日报等均作详细报道。


中长康达深耕系统集成行业十九载,一直都十分重视智慧法院的建设,通过和腾讯公司联合开发远程视频平台,实现了“证人不出庭也能作证”,助力我国智慧法院又进一步。